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对反家庭暴力立法进行立项论证,论证的结果将作为专门立法与否的依据。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陈秀榕、王月娥、李清林等100名代表提出3件议案,要求制定反家庭暴力法。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我国多部法律中有关于反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规定,但是没有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造成司法实践中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干预和打击不力,家庭暴力引发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且成蔓延趋势,直接影响到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建议尽快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认为,家庭暴力伤害了部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我国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尚不够系统完善,有必要制定反家庭暴力法。
据了解,制定有关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将有关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方面的议案作为重点议案办理,进行了专题调研。
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家庭暴力事件频发和受害人数量持续增长,既有现行法律中缺乏反家庭暴力专门立法的因素,也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工作不到位,以及一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的原因。关于反家庭暴力立法问题,是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完善,还是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需要进行认真思考,理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