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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和 ( 副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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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泰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湖南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于1991年考取律师资格,于2007年始担任信宜市司法局局长,于2012年至2014年兼任信宜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中共信宜市十二届市委委员,曾先后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司法警官学院进修,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于2016年提前退休,现为广东泰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国注册执业律师。 先后从事司法、法制、律师和公证工作长达20余年,先后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合同案件共计2000多宗。于2010年受中共信宜市市委、信宜市人民政府的指派,率领律师团为钱排溃坝灾民依法成功索赔2.43亿元。在担任公职期间,为信宜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专业律师的特有作用。 于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于2013年,被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记一等功。 现受聘担任: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信宜市人民政府、信宜市东镇街道办事处、信宜市教育局等30多签约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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