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泰的 政法动态 业务领域 收费标准 律师团队 精选案例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最新动态
法政法规
精选案例
男子拾得支票还赌债 潜逃多年后自首
发表时间:2012-02-02 08:55:43        信息类型:精选案例
 
福建男子江某坐长途客车时捡到2张空白支票,赌债缠身的他借机玩起了“空手道”,先后骗走2家建材公司13万余元的货物。潜逃4年多后,江某最终还是选择投案自首。本网近日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票据诈骗罪从轻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二万元,并禁止其三年内从事高消费活动。

    江某是个来沪打拼的小老板。2006年,他在浦东川沙一家建材市场内租下门面,开起了建材店,多次从上海皮尔萨管业有限公司(下称皮尔萨公司)、上海津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津源公司)订购PP-R管材、管件材料。由于每次都能做到货到付款,两家公司对他都比较信任。

    2007年初,江某回福建老家过年。等年过完,生性好赌的他也背上了20多万元赌债。赌场失意,江某闷闷不乐地踏上了回上海的归途,在长途车上,两张他人遗失的空白支票让他“眼前一亮”。江某知道,有票据印章和开票人的空白支票等于是钱,基于信任,只要自己在支票上填写金额,就能轻松骗取他人的财物。

    到上海后,3月9日,江某立刻联系了皮尔萨公司和津源公司。他谎称自己在江苏有个装修房屋项目需要管材,两家公司果然相信,分别将6万多元的货物发到店内,并“接受”江某用捡来的支票支付货款。为了让自己有时间从容卷款潜逃,江某故意将支票的出票日写成3月20日和3月22日。在将骗来的货物处理后,3月19日,他立即将店铺退租“跑路”,而为了稳住对方,3月20日,江某还给两家公司打电话,称“资金尚未到位,要延期2天解款”。

    结果可想而知,皮尔萨公司和津源公司持支票到银行承兑,均因“印不符”遭到退票。后经警方调查,江某捡到的两张空白支票其实就是假票。而此后4年多时间,自以为“金蝉脱壳”的江某日子并不好过,上海警方对他进行网上追逃,江某有家不敢回,只能使用化名在福建各处打零工。在饱尝逃窜之苦后,2011年5月24日,江某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投案自首,同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13.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的支票,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鉴于江某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减轻处罚;其自愿认罪,到案后退赔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 2010-2011 广东泰的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40978号